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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开展2014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 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(津工信节能 [2014]1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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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 ​(津工信节能[2014]19号)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关于开展2014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津工信节能[2014]19号)

    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
 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,市属集团公司,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按照工信部《2014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》(工信厅节〔2014〕54号)要求,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,现将2014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企业自查阶段

     请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、市属集团公司组织所辖、所属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对照68项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、100项天津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、《电机能效提升计划(2013-2015年)》、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》(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三批)、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(2010年本)》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2013年修正)》(具体内容可登陆天津节能网www.tjjnw.gov.cn下载)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方案,于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报告。

二、现场核查阶段

      2014年11月至12月,我委组织节能监测机构对我市150家工业万家企业(名单附后)进行现场核查,具体时间由节能主管部门、被核查企业与节能监测机构商定。节能监测机构将根据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,通过审查材料、实地查看、检测评价等方式进行核查,汇总有关情况,形成监测报告。
     请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、市属集团公司督促所辖、所属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,同时协助做好工业万家企业现场核查安排。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严格进行自查,工业万家企业积极配合节能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,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。。